四川三河职业学院
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新生转专业实施细则
为服务于学生兴趣与个性化发展等特殊情况需要,激发学生学习潜能,促进学生职业技能培养。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、《四川三河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(试行)》(三河职院院发〔2025〕31号)等文件要求,特制定各专业转专业实施细则。
一、转专业工作组
在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指导下,成立转专业工作组,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学生转专业工作。
组长:李红英、冯小群
成员:彭夕芩、阮飞云、刘茹君、阿机斯达里、文仁巧、刘梦、周玉荣
职责:拟订并执行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(含转专业工作流程、接收人数、考核方式、考核内容、评价标准、考核时间地点、咨询电话、投诉电话及邮箱等详细信息)并报教务处备案,开展转专业学生谈话、审核转专业资格、组织转专业考核和上报转专业学生名单。
二、转专业工作安排
(一)转专业时间
学生于9月22日向经济管理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。
(二)转入计划
序号 | 专业名称 | 拟转入计划 | 备注 |
1 | 大数据与会计 | 63 | |
2 | 旅游管理 | 13 | |
3 | 行政管理 | 40 | |
4 | 现代物流管理 | 19 | |
5 | 市场营销 | 33 | |
6 |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| 50 |
(三)转专业条件
1.专长培养。学生对转入专业有浓厚兴趣或专长,能更好发挥学习潜力的。
2.身心疾病。学生因身体疾病或生理缺陷(如心脏疾病、言语障碍、视力障碍、肢体功能障碍、神经系统疾病等)无法在原录取专业学习但可在其它专业继续学习的。
3.特殊困难。家庭困难、家庭变故、学业障碍等不可抗力致学生在原录取专业无法继续完成学业的。
4.其他情形。因学校专业结构调整导致疾病休学、创新创业、保留入学资格、参军保留学籍等情形学生无法复学至原就读专业学习的,或其他经学校研究允许转专业的。
学生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得申请转专业:
(1)未通过入学资格复查或未取得学籍的;
(2)受到违纪处分的;
(3)拟被给予退学、开除学籍处理的;
(4)属于五年制转录形式特殊招生录取的。
(四)转专业流程
1.学生向填写转专业申请表,上交所在教学单位审核后移交本学院。
2.各专业开展转入资格审查,并公布审查结果。
3.各专业组织开展转入考核,并将考核合格的拟接收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。
4.教务处汇总全校转专业学生名单提交校务委员会审议,审议通过后在官网教务处栏目公示。
5.公示结束后,转出学院负责通知公示无异议学生,并与转入学院进行学生交接。
(%1) 考核办法
1.大数据与会计专业
考核方式:面试,学生从考题中随机抽取2题进行回答。
考核内容:道德与情感;专业认知;职业愿景陈述
评价标准:考官根据考生面试表现评分,满分为100分,60分及以上考核合格。
考核地点:新商科实践教学中心
2.旅游管理专业
考核方式:面试,学生从考题中随机抽取2题进行回答。
考核内容:道德与情感;专业认知;职业愿景陈述
评价标准:考官根据考生面试表现评分,满分为100分,60分及以上考核合格。
考核地点:新商科实践教学中心
3.行政管理专业
考核方式:面试,学生从考题中随机抽取2题进行回答。
考核内容:道德与情感;专业认知;职业愿景陈述
评价标准:考官根据考生面试表现评分,满分为100分,60分及以上考核合格。
考核地点:新商科实践教学中心
4.现代物流管理专业
考核方式:面试,学生从考题中随机抽取2题进行回答。
考核内容:道德与情感;专业认知;职业愿景陈述
评价标准:考官根据考生面试表现评分,满分为100分,60分及以上考核合格。
考核地点:新商科实践教学中心
5.市场营销专业
考核方式:面试,学生从考题中随机抽取2题进行回答。
考核内容:道德与情感;专业认知;职业愿景陈述
评价标准:考官根据考生面试表现评分,满分为100分,60分及以上考核合格。
考核地点:新商科实践教学中心
6.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专业
考核方式:面试,学生从考题中随机抽取2题进行回答。
考核内容:道德与情感;专业认知;职业愿景陈述
评价标准:考官根据考生面试表现评分,满分为100分,60分及以上考核合格。
考核地点:新商科实践教学中心
五、咨询与投诉
1.专业咨询电话
转专业办公室,联系人:彭夕芩,电话:18323438527
2.投诉电话及邮箱
(1)经济管理学院,联系老师:李红英,电话:18683089056;邮箱:405886958@qq.com
(2)学校教务处,联系老师:刘阳福,电话:13568625165;邮箱:scshjwc@126.com
学生等人员对转专业的疑问时,请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情况,确有需要投诉时,请以实名制持相关材料施以投诉。
六、其他
1.转专业学生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进行缴费。
2.学生转专业后,必须修完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及有关教学环节,并考核合格,达到毕业条件方能毕业。
3.在转专业过程中,学生有弄虚作假行为的,一经查实撤销其转专业资格退回原就读专业,并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;如工作人员有徇私枉法行为的,按《四川三河职业学院责任追究办法》处理。
经济管理学院
2025年9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