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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三河职业学院

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新生转专业实施细则

为服务于学生兴趣与个性化发展等特殊情况需要,激发学生学习潜能,促进学生职业技能培养。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《四川三河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(试行)》(三河职院院发〔2025〕31号)等文件要求,特制定专业转专业实施细则。

一、转专业工作组

在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指导下,成立转专业工作组,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学生转专业工作。

组长:李红英、冯小群

成员:彭夕芩、阮飞云、刘茹君、阿机斯达里、文仁巧、刘梦、周玉荣

职责:拟订并执行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(含转专业工作流程、接收人数、考核方式、考核内容、评价标准、考核时间地点、咨询电话、投诉电话及邮箱等详细信息)并报教务处备案,开展转专业学生谈话、审核转专业资格、组织转专业考核和上报转专业学生名单。

二、转专业工作安排

(一)转专业时间

学生于9月22日向经济管理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。

(二)转入计划

序号

专业名称

拟转入计划

备注

1

大数据与会计

63


2

旅游管理

13


3

行政管理

40


4

现代物流管理

19


5

市场营销

33


6

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

50


(三)转专业条件

1.专长培养。学生对转入专业有浓厚兴趣或专长,能更好发挥学习潜力的。

2.身心疾病。学生因身体疾病或生理缺陷(如心脏疾病、言语障碍、视力障碍、肢体功能障碍、神经系统疾病等)无法在原录取专业学习但可在其它专业继续学习的。

3.特殊困难。家庭困难、家庭变故、学业障碍等不可抗致学生在原录取专业无法继续完成学业的

4.其他情形。因学校专业结构调整导致疾病休学、创新创业、保留入学资格、参军保留学籍等情形学生无法复学至原就读专业学习的,或其他经学校研究允许转专业的。

学生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得申请转专业:

(1)未通过入学资格复查或未取得学籍的;

(2)受到违纪处分的;

(3)拟被给予退学、开除学籍处理的;

(4)属于五年制转录形式特殊招生录取的。

(四)转专业流程

1.学生向填写转专业申请表,上交所在教学单位审核后移交本学院。

2.各专业开展转入资格审查,并公布审查结果。

3.各专业组织开展转入考核,并将考核合格的拟接收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。

4.教务处汇总全校转专业学生名单提交校务委员会审议,审议通过后在官网教务处栏目公示

5.公示结束后,转出学院负责通知公示无异议学生,并与转入学院进行学生交接。

(%1) 考核办法

1.大数据与会计专业

考核方式:面试,学生从考题中随机抽取2题进行回答

考核内容:道德与情感;专业认知;职业愿景陈述

评价标准:考官根据考生面试表现评分,满分为100分,60分及以上考核合格。

考核地点:新商科实践教学中心

2.旅游管理专业

考核方式:面试,学生从考题中随机抽取2题进行回答

考核内容:道德与情感;专业认知;职业愿景陈述

评价标准:考官根据考生面试表现评分,满分为100分,60分及以上考核合格。

考核地点:新商科实践教学中心

3.行政管理专业

考核方式:面试,学生从考题中随机抽取2题进行回答

考核内容:道德与情感;专业认知;职业愿景陈述

评价标准:考官根据考生面试表现评分,满分为100分,60分及以上考核合格。

考核地点:新商科实践教学中心

4.现代物流管理专业

考核方式:面试,学生从考题中随机抽取2题进行回答

考核内容:道德与情感;专业认知;职业愿景陈述

评价标准:考官根据考生面试表现评分,满分为100分,60分及以上考核合格

考核地点:新商科实践教学中心

5.市场营销专业

考核方式:面试,学生从考题中随机抽取2题进行回答

考核内容:道德与情感;专业认知;职业愿景陈述

评价标准:考官根据考生面试表现评分,满分为100分,60分及以上考核合格。

考核地点:新商科实践教学中心

6.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专业

考核方式:面试,学生从考题中随机抽取2题进行回答

考核内容:道德与情感;专业认知;职业愿景陈述

评价标准:考官根据考生面试表现评分,满分为100分,60分及以上考核合格。

考核地点:新商科实践教学中心

五、咨询与投诉

1.专业咨询电话

转专业办公室,联系人:彭夕芩,电话:18323438527

2.投诉电话及邮箱

(1)经济管理学院,联系老师:李红英,电话:18683089056;邮箱:405886958@qq.com

(2)学校教务处,联系老师:刘阳福,电话:13568625165;邮箱:scshjwc@126.com

学生等人员对转专业的疑问时,请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情况,确有需要投诉时,请以实名制持相关材料施以投诉。

六、其他

1.转专业学生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进行缴费。

2.学生转专业后,必须修完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及有关教学环节,并考核合格,达到毕业条件方能毕业。

3.在转专业过程中,学生有弄虚作假行为的,一经查实撤销其转专业资格退回原就读专业,并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;如工作人员有徇私枉法行为的,按《四川三河职业学院责任追究办法》处理。

经济管理学院

2025年9月2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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