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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三河职业学院党委中心组 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》

2019-06-04

四川三河职业学院党委中心组

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》


   5月30日,四川三河职业学院召开2019年第二季度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,组织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。学院党委书记王文潇、院长彭方弟等其他党委中心组成员参加了会议。会议由党委书记王文潇主持。

会上,王文潇书记传达学习了《条例》)内容,他指出,要充分认识《条例》制定和实施的重要意义,把抓好党员教育管理作为学院党委重大政治责任,切实抓好《条例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。把《条例》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、党支部“三会一课”的重要学习内容,全院党员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领会《条例》精神,全面掌握《条例》内容,严格执行《条例》规定,不断增强“四个自信”、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坚决落实“两个维护”,提高政治站位。他强调,党员教育管理工作,需要常抓不懈,全院党员干部要从自身做起,守初心,担使命,按照《条例》要求履职尽责,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。

   王文潇书记传达学习了《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〈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、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〉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(厅字〔2018〕77 号)文件精神,他对出台的背景及意义进行了介绍,并要求学院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《规定》精神,不断开创新时代学院统计工作新局面。

党委副书记邬正福传达学习了《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推荐评选全省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、先进党组织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并就学院按文件精神推荐评选相关工作作了说明。

彭方弟院长要求全院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《条例》,带头遵守《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扎扎实实把各党支部的党建各项工作和党员教育工作落到实处。把学习贯彻学习《条例》与做好学院当前工作结合起来,用《条例》指导学院党建工作的开展,学院将开展对各党支部落实《条例》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,不断推动《条例》落到实处、见到实效,全面推动学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。他要求全院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《规定》精神,杜绝统计造假、弄虚作假行为,全力抓好《规定》的贯彻落实,不断增强贯彻落实《规定》的自觉性、主动性。学院统计工作要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各项规定,统计工作要依法开展,积极开展自查自纠,各项数据要客观真实,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无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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撰稿:宣传部 杨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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